转发:关于2016年春季台湾义守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至善学院   发布日期:2015-10-23 15:00:02  最后更新:2015-10-23 15:00:02    浏览次数:

关于2016年春季台湾义守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与台湾义守大学签有校际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在师资交流、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方面展开合作。根据协议我校可派送多名学生前往台湾义守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义守大学开放学院及与我校对应专业:

电机信息学院:资讯工程学系、信息管理学系、电机工程学系、电子工程学系、通讯工程学系。

理工学院:化学工程学系、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应用数学系、土木与生态工程学系。

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学系、工业管理学系、财务金融学系、会计学系、国际商务学系。

语文学院:应用英语学系、应用日语学系。

传播与设计学院:大众传播学系、电影电视学系、创意商品设计学系、数字多媒体设计学系。 

医学学院:护理学系、生物科技学系、营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学系。

国际学院:国际企业经营学系、国际财务金融学系、国际观光餐旅学系、娱乐事业管理学系(目前国际学院之外籍师资约占该院总专任师资七成,所有课程皆为英文授课)二、学分要求:本科交换生选修学分下限为18学分、上限为 25 学分,研究生选修学分下限为9学分,无上限要求。

三、交流时间:2016年春季学期2016.2-2016.6

四、名额:3名免学费生(按GPA排序,贫困生优先),超出名额着需缴纳学费,且大众传播学系、电影电视学系仅招收2名。

五、费用:

(一)学费:按学分收费,管理学院每学分新台币2,219元,其他学院每学分新台币2,381元,选修通识中心所开设通识课程学分费为每学分新台币2,300元。选读国际学院课程,应缴纳学杂费新台币72,500 元,及学分学费每学分新台币3,500 元。

(二)住宿费:新台币15,200元(三人房/研修期间)。

(三)宿舍清洁费用:新台币600元(含1.垃圾处理费、2.枕头套、被套、床单及保洁垫清洁费)。

(四)保险费:依投保內容不同分別有新台币 1000、2600 及4000 元

(五)入台证办理费用:新台币615元

(六)生活费:每月约新台币6000元,依个人消费习惯而有所增减

六、申请条件

(一)本科在读2-3年级

(二)涉及专业:义守大学相对应的我校专业

(三)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合格并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

(四)学生应爱国爱校,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七、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有意向的同学填写以下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2015年10月26日(周五)前将学生的报名纸质材料交至港澳台办(行政楼411)。

1.江南大学校际交换学生申请表(附件1)

2.江南大学校际交换学生推荐表(附件2,需注明GPA,是否为贫困生)

3.江南大学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附件3)

4.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附件4)

5.义守大学大陆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5)

6.2张2寸半身白底照片(照片尺寸说明详见附件6,背面注明学校及姓名)

7.体检表(附件7)

8.义守大学紧急医疗授权同意书(附件8)

9.学生资料核对表(附件9)

(二)同时请准备下列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10月26日发至jndxguojiaochu@163.com ,所有文档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名为“义守大学项目+姓名”,具体每份文档需标注“姓名+该文档名称”:

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附件4,word)

2.在读证明(JPG格式,1M内)

3.2寸照片(JPG格式,1M内)

4.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1M内)

5.学校名单总表(附件10,excel)

注:请申请的同学加入“2016春季义守”QQ群并将昵称改为学院+真实姓名,群号为485903778,以便通知消息。

(三)校内选拔,报送义守大学并确定录取;

(四)等待邀请函、入台证等其他材料;

(五)省台办办理批文;

(六)办理大陆人民来往台湾通行证。

 

附件:1.江南大学校际交换学生申请表

      2.江南大学校际交换学生推荐表

      3.江南大学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

      4.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

      5.义守大学大陆学生入学申请表

      6.照片尺寸

      7.体检表

      8.义守大学紧急医疗授权同意书

      9.学生资料核对表

      10.学校名单总表

 

联系人:顾常扬

电话:85913623                                                                                      

 

 

                                            港澳台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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