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来源:至善学院
发布日期:2016-05-13 09:02:23 最后更新:2016-11-21 17:45:16 浏览次数:
为丰富法学实践教学内容,将法律课堂教学与法院司法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对司法的认知度,5月5日下午,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悠老师组织至善学院法律实务班、13级法学专业等40余名学生,参加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案件庭审旁听活动,进行实践教学指导,让学生们近距离感受庭审的审判全过程。

本案涉及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我校被告老师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因不承认物业委员会的合法性,拒不交物业费,故被物业委员会诉至法庭。江大三名13级法学院学生作为被告委托代理人,担任二次开庭庭审的法律辩护人。本次整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行普通流程,审判过程庄严肃穆。三名法学学生语言简练,引经据典,充分展现了我校法学学子较强的法律素养。原告业委会代表及被告代理人唇枪舌剑,据理力争。学生们在聆听辩法析理的同时,一一验证课堂所学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加深了对民事诉讼及《物业法》的理解,激发了对法律实务学习的浓厚兴趣。
庭审结束后,参加本次案件旁听的同学纷纷表示,经过此次庭审的观摩,第一次零距离地感受到“阳光司法”,在深刻体会法律公平公正的同时,也进一步了解民事诉讼案件的司法过程。来自林老师法律实务班的毛韬博讲道:“我们只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纸上谈兵是不够的,还要亲身实践一次。”而这次实践观摩让我们近距离感受了司法过程,“揭开了审判工作神秘的面纱,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去理解、学习和运用法律。”
法律实务作为至善学院开展的一门素质创新课程,林教授别出心裁通过与法院共同开展校外法律实践教学,不仅完善了教学形式,理论结合实践,还实现法律实务的课堂外创新教学,将法庭开辟为实践教学的“第二课堂”,使至善学院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能更好地理解课堂内外的知识,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也加深了学校与法院交流,将法院的审判工作推向公平化、透明化起到了一定积极的社会影响力。
(文/朱红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