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善学院学生考核细则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至善学院   发布日期:2013-10-30 11:15:31  最后更新:2016-5-5 11:00:28    浏览次数:

至善学院学生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贯彻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针,提高学生追求卓越的主体意识,保证至善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大校办〔201528号文件《关于印发<bet365手机app下载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特制订《至善学院学生考核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用于考核至善学院学生在至善学院的各种表现,考核成绩作为至善学院学生分流、评优、评奖等的主要参考指标,并按绩点折算成相应分值加入所在源学院综合测评的科研与创新能力测评成绩中。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至善生考核遵循“分类分级”的原则,不同类别、不同年级的至善生按照《至善学院学生培养计划》分内容进行考核。

第四条   至善学院主要从学生寻求特聘导师指导、课程体系教育、核心素质培养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五条   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部分总分不得超过30分,以导师打分为准。

1、学生与导师日常联系情况,满分20分。根据学生主动联系导师的态度、与导师通过邮件、电话、短信、见面等形式见面的次数等进行考核,每学年联系次数不得少于4次,其中要有2次当面交流。

2、学生参与导师科研情况和完成导师交办任务情况,满分10分。根据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创新项目、模拟论坛、其他项目的情况考核。

3、学生若有其他大创导师、社会导师(需报经至善学院认定),可由该导师填写考评意见报送学院后,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

第六条   课程体系考核:

(一)素质创新课程考核,满分30分。根据学生素质创新课程成绩在班级的排名转化成考核分值,具体转化关系如下:

成绩在班级排名(由高到低)

10%

10%-30%

30%-70%

70%-100%

对应

考核分值

30

28

25

20

若出现成绩不合格、缺考、作弊等现象,此项得分为“0”。

(二)至善讲坛考核,满分10分。每学期参加2次至善讲坛计6分,每多参加1次加2分,加满10分为止。以讲座考勤为准。

(三)“管理层解读江大”讲座考核,满分10分。参加3次计8分,少于3次不得分,每多参加1次加1分,加满10分为止。以讲座考勤为准。

(四)“企业家解读人才”讲座考核,满分10分。参加3次计8分,少于3次不得分,每多参加1次加1分,加满10分为止。以讲座考勤为准。

(五)“哲学家解读人生”讲座考核,满分10分。参加3次计8分,少于3次不得分,每多参加1次加1分,加满10分为止。以讲座考勤为准。

第七条   核心素质考核:

(一)大学生创新项目考核,满分20分。创新项目顺利结题计15分,主持人另加2分;结题答辩优秀加1分;在校级本科生创新论坛中获奖加2分。

(二)模拟学术论坛考核,满分10分。成功申请且顺利结题计6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1分。

(三)主题文化沙龙考核,满分10分。主办且主持一次沙龙计10分,组织一次沙龙计8分,参加一次沙龙计5分。

(四)英语应用能力强化训练考核,满分20分。参加并顺利结业计15分,结业成绩优秀加2分,担班长、助教加3分。

(五)对外交流考核,满分20分。凡参加国内高校交流项目计5分。海外交流时,亚洲区域以内,十日以内的交流项目计10分,暑假班项目计15分,交换生计18分;亚洲区域以外,十日以内的交流项目计15分,暑假班项目计18分,交换生计20分。

(六)双培计划考核,满分10分。学生自愿参与学生领袖培养计划或学术大师培养计划,能顺利完成相关培训计划并结项,计8分,表现优秀者加2分,以“双培计划”结项审核结果为准。

(七)志愿者精神考核,满分20分。学生参加院级、校(市)级、省级、国家级志愿服务工作,经认定,可依次加5、6、8、10分,获评相应级别优秀者可分别加3、5、8、10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此项考核不得为0分。

第三章  结业审核基本要求

第八条   学生在结业审核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至善荣誉生称号;任一条件达不到者,将不能获得至善荣誉生称号。

(一)无补考科目和校级严重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二)毕业答辩成绩为“良”及以上;

(三)素质创新课程修课按要求修满规定门数及规定必修科目(大四增补者酌情考量)

(四)完成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大四增补者酌情考量);

(五)完成英语应用能力强化训练(大四增补者酌情考量);

(六)完成至少一次国内或国际校际交流(需经至善学院认定);

(七)结业年度至善讲坛需挺满4讲方为考核合格。

第四章  加分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   学生在至善学院期间,若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取得科技创新成绩和社会工作成绩等,可进行加分。

第十条   学生获得校、市、省、国家荣誉称号,可依次加35810分。此类荣誉称号限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十佳大学生等。

第十一条  学生科技创新加分:

(一)挑战杯系列竞赛。入选校培育项目,加3分;参加省、国家竞赛,可加710分,若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532分。

(二)其他科技竞赛。获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比赛奖励,依次加35、6、10分。

(三)论文发表。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具有统一刊号的一般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一作者为导师时的第二作者相应乘以0.8系数,第三作者依次类推。

(四)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加15分,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人加10分;第二专利人相应乘以0.8系数,第三作者依次类推。

(五)考级考证。获得较高级别和难度的权威资质证书加3分,在权威资质证书考试中获得高分者再加2分,此项每学年累积不超过10分。

第十二条  附加分总分30分封顶。每个加分项只可参加一次考核,不得反复使用,申请加分学生需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由至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认证后生效。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至善生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至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至善学院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考核者需要对照《至善学院学生培养计划》(附件一),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填写《至善学院学生考核测评表》(附件二),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等。

第十五条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考核测评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核、评分,并统计总成绩。

第十六条  总成绩上不封顶,在同级同类至善生中进行排序,折算成绩点作为至善生考核结果,并折算成相应分值报送所在源学院进行综合测评加分。

第十七条  考核总成绩在分配导师前和毕业年级以不低于30分为合格,其他学期以不低于50分为合格。

第十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考核不合格者,可向学院进行申请答辩汇报,学院将根据个人表现及相关情况进行处理。